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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驻桑给巴尔总领馆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
2019-06-30 15:02
 

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9〕914号)精神,自2019年7月1日起,中国驻桑给巴尔总领馆同步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,普通护照、旅行证由每本人民币160元降为每本人民币120元,折合成坦桑尼亚当地货币即由52000坦先令调整为40000坦先令。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
  为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提升中国公民海外办照服务体验,中国驻桑给巴尔总领馆已全面实施中国公民海外办理证件业务“只跑一次”、“一次性告知”、“先收后补”、简化办证材料和要求。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准是外交部践行“外交为民”理念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。

   

   

  驻桑给巴尔总领馆网址:http://zanzibar.chineseconsulate.org/chn/  

  电子邮箱:chinaconsul_zan_tz@mfa.gov.cn  

  咨询电话:+255 24 2232547 (工作日:8:30-12:0014:30-17:00  

  领保手机:+255 772 148768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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